择葬日

所谓“择葬日”,即选择确定出殡下葬的时日,包括出殡日和出殡时辰。

现实生活中,家有丧事,有择日的,也有不择日的。所谓不择日,即三天下葬。也就是不考虑季节、天气、黄历、奔丧、治丧等情况,雷打不动,一律第三天出殡安葬。丧事不择日,许多地方都有,为流行性习俗。但在农村,特别是可以土葬独立建坟的地方,择日下葬还是较多的。

一般意义上讲,在公墓、骨灰存放堂馆等安放骨灰的,抛洒不保留骨灰的,深埋或其他特定处置方式不要坟头和碑墓的,那个安放日、抛洒日和处置日,就是下葬日,一般按习俗也需要选择。实际生活中,在殡仪馆操办丧事的,绝大部分家庭不择日,都是三天下葬,即第三天公墓安葬。

“择葬日”是古法丧礼的规定程序,也是现实丧事活动的重要事项。“择葬日”决定停殡时间天数,是丧事花费的重要因素,所以是丧事前期的重要事项。我们对照规范丧礼文本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我们看看规范丧礼是怎么规定的

(1)《仪礼—-士丧礼》叫“卜日”,即通过占卜确定出殡下葬的时日。要点如下。

第一,从程序上讲,《仪礼》的“择葬日”不是丧事前期事项,而是等到成服、入殓之后才择日的。就是说,主家丧服人员全都到齐并丧服成服,逝者大殓入棺,吊丧宾客也都来了,才卜日请期。

第二,《仪礼》的出殡日是占卜得来的。即先由巫祝人员占卜,提出三个日期,再由主家选择确定。秦汉以后,占卜退出历史舞台,阴阳风水业务兴起。所以,司马光在《书仪》中说:“古者葬地葬日皆决於卜筮。今人不晓占法,且从俗择之可也。”

第三,古法丧礼的殡期较长,三个月为一般规制,六个月或更长时间都有。但对于黎民百姓,一般居民家庭,丧期太长耗不起,所以择日下葬。秦汉之后,民间阴阳风水人员很吃香,看葬生意也特别好,又衍生出许多乱七八糟的说法和讲究,黄历就是这样来的。

(2)北宋司马光作《书仪》,南宋朱熹作《家礼》,重新诠释《仪礼》《礼记》的礼仪典籍,并结合生活实际,创制符合当时实际的礼仪规则。对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传承发展贡献非常大。

《司马氏书仪》和《朱子家礼》都坚决反对有关阴阳风水的说教。什么时候下葬?葬到什么地方?应当根据丧事操办和家庭资源情况确定,不存在日子的好坏和风水惠及子孙的情况。

就是说,主家选择出葬日,主要看四时季节,看天气天候,看治丧情况等,哪天合适就是哪天。

(3)《唐开元礼》《宋政和礼》《明会典》《钦定大清通礼》等,出葬日都是丧事中后期事项,即丧服人员成服,逝者入殓封棺之后,才定出葬日。

但官方的礼仪制度没有给出“择葬日”的具体方案,所以,出葬日确定随俗。

2、民间“择葬日”习俗的形成

规范礼仪,在一开始创制的时候,就不是针对和适用一般居民百姓的,黎民庶民没有资格也没有资材施行。《仪礼》的丧礼叫《士丧礼》。所谓“士”,是当时国家统治管理的一个层级,即天子、诸侯、大夫、士。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大夫有邑,士有家。大体上讲,“士”相当于现在乡镇一级的领导阶层。

《大唐开元礼》《大宋政和礼》《大明会典》《钦定大清通礼》,都是以《仪礼》为蓝本制定的,有许多等级规制方面的要求,越礼违制是要治罪的。所以,一般庶民家庭,比照执行或仿照执行官方的规范礼仪规定,形成民间习俗。

严格按丧礼规定,丧事是非常铺张和靡费的,一般家庭耗不起。所以,从实际生活的角度来说,丧期越短,对主家越是有利。于是有了出葬“看日子”。这大约就是“择葬日”习俗的生活来源。

我们从古典名著中看一下“择葬日”的习俗情况。

《金瓶梅》第六十二回:“潘道士法遣黄金士 西门庆大哭李瓶儿”中,李瓶儿咽气之后,西门庆率领众小厮,在大厅上收卷书画,围上围屏,把李瓶儿用门板抬出,停于正寝,一面使玳安:“快请阴阳徐先生来看时批书。”徐先生来,向西门庆施礼,西门庆令取笔墨,徐先生向灯下问了姓氏并生辰八字,批将下来:“故锦衣卫西门夫人李氏之丧。生于元祐辛未正月十五日午时,卒于正和丁酉九月十六日丑时。定于九月十九日辰时大殓,十月初八日丁酉午时破土,十月十二日辛丑未时安葬。”

这里的“十月十二日辛丑未时”,就是“择葬日”。

3、“择葬日”的现实生活意义

(1)选择确定出殡下葬日是丧事前期的重要事项。现实生活中,一般来说,家庭出现丧情,孝子人员到位,移尸、穿戴、正位后,立丧主,请护丧,请笔墨,通丧。但在通丧之前,必须首先确定出葬日期。通丧必须告知出葬时日,哪天出殡下葬,是通丧最重要的内容,没有之一。

(2)家有丧事,看日子下葬不要超过七天,三五天即可。时间一长,耗人耗物耗财。加上老人过世又常常遇到风雨寒暑天气,就更是磨人和艰辛。所以,从主家的角度来说,尽快发丧,入土为安,是明智的选择。

(3)一定要清楚,按礼法,出葬日是主家定的,不是阴阳先生定的。有些地方有些人,听信阴阳风水人员瞎忽悠,停殡七八天甚至十几天,完全没有必要,最后吃亏的是自己。也有些阴阳风水人员,做人做事不讲究,为了让你服从他的说教,给你加上破财伤身、血光之灾、贻害子孙等诅咒,事情就会变得更糟。

(4)具体操作上,出葬日可以自己定,但按礼俗走程序是比较好的,即先延请阴阳风水人员提出“择葬日”方案,然后主家根据丧事具体实际选择确定。

通丧

所谓通丧,即向外人通告丧情和通知丧事,包括何人有丧,何时有丧,何人主丧,何地治丧,何时发丧等。

通丧是丧事操作的重要关节,就文化传承来说,从夏商周秦汉到唐宋元明清,中国人文历史四千年,在所有的丧事操作事项中,通丧的丧事意义和实际操作一脉相承,是变化最小的。

关于通丧,《仪礼-士丧礼》是:“乃赴于君。”司马光《书仪—-丧仪篇》是:“讣告于亲戚及僚友。”朱熹的《家礼—丧礼篇》是:“讣告於亲戚僚友。”《大明会典—丧礼五(庶人)》是:“讣告於亲戚朋友。”《钦定大清通礼—丧礼》是:“讣于有司及亲属僚友。”赴告是派人前往告知的意思,讣告是使用通丧文书告知的意思。

就是说,从总体上讲,自古以来,通丧都是丧事操办的法定事项,规定动作。我们对照规范丧礼文本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通丧对象和通丧范围

必须把握一个基本认知,即通丧不通家人,通丧的对象是吊丧人。

为啥呢?传统文化条件下,养老和送终是特定个人和特定家庭德品的两端。父母长辈不行了,儿孙家人都在身边,聆听老人的嘱托,应承老人的安排,实现老人的愿望,记录老人的遗言。老人在心满意足中离去,谓之送终。

就是说,古代社会条件下,家有丧事,儿孙家人都在家里,至少说主要人员和绝大部分人员都在家里。通丧作为丧礼事项,特指吊丧人通丧。《朱子家礼》等规范礼仪文本中说“亲戚僚友”,就是亲戚同事朋友的意思,不包括家人。

所谓吊丧人,即主家以外的丧事参加人,包括亲戚、同事、朋友、庄邻等。注意,干亲、义亲比照家人,不是吊丧人。

(1)亲戚。亲戚就是两个方向:一是本姓家庭各辈嫁出去的女性,重点范围是已嫁之姑母、姊妹、女儿;二是本姓家庭各辈娶进门的媳妇的娘家人,重点范围是妻子娘家人、母亲娘家人、儿媳妇娘家人。

就是说,对于任何一个特定家庭和特定个人来说,亲戚对象是各辈已嫁女及其家人和各辈配偶娘家人,范围主要是本辈、父辈和子辈。依据《仪礼—丧服》的规定,其他辈分的亲戚关系人,参与丧事吊丧,但都是无服人员。

(2)同事。同事包括逝者的同事、逝者儿子的同事和逝者父亲的同事,重点是逝者本人的同事。

同事的范围包括一起共事的同僚,有上下级关系和横向联系的同仁,合伙人、生意联系伙伴、客户等也是同事。在《仪礼—-士丧礼》中,国君也是吊丧人。

(3)朋友。朋友的范围较广,诸如同学、同门、战友、难友、同志、知己、闺蜜等等。相互之间对眼的,有感情的,能够相处的,你来我往的,都是朋友。

(4)庄邻。朝朝暮暮,相见相处,互相关照,生发情愫,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是也。庄邻包括左邻右舍,前村后郭。都是心甘情愿的,都是有来有往的。街坊、里弄等,也算庄邻。

2、通丧方式和通丧手段

通丧方式包括上门通丧、通信通丧、公告通丧等。通丧手段包括直接语言通丧、间接文书通丧、讣告公告通丧等。

《仪礼-士丧礼》有:“乃赴于君。主人西阶东,南面命赴者,拜送。”赴是前往的意思,所谓命赴,即派人前往,也就是向亲友告丧报丧。《朱子家礼》有:“讣告於亲戚僚友。护丧、司书为之发书。”即以书面形式“讣告”向亲戚僚友通丧。《仪礼》的通丧叫“赴告”,即安排人去用言语告丧;《朱子家礼》的通丧叫“讣告”,即安排人带着特定丧用文书通丧。

现实条件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通信、交通等手段越来越先进,早晨还在大洋彼岸,晚上就能聚集一堂。一般情况下,家有丧事,家庭中人打个电话或发个短信就行了,但对吊丧人,特别是对主家重要的吊丧人,如娘舅家、逝者上级领导等,主家应当单独安排特定人员上门通丧,最好丧主或其他孝子亲自前往。

3、通丧内容和通丧要求

直接上门通丧的,内容包括:逝者的初终情况,家人的救治努力,逝者的咽气时日和享年终年,治丧安排和治葬情况,开吊时日,出殡发丧时日等。

讣闻通丧的,基本事项与直接上门通丧一致,但内容相对简洁一些。

讣告公告通丧的,基本事项与上门通丧和讣闻通丧一致,但可以加上逝者的生平德品等内容。

4、通丧讲究和通丧禁忌

上门通丧的,礼仪讲究如下:

(1)通丧应当丧服

这点非常重要。丧服是为了显示丧讯,别人或被通丧人一看便知家中有丧事,可及时采取适当的应对方式和破解规避方式,避免受到丧气的不利影响。

(2)通丧应当下跪

通丧人向被通丧人通丧时,应当下跪,这是礼节,也是原则要求。所谓“孝子头,满地流”,就是这个意思。通丧人自己年龄较大、辈分较长、或身体等其他原因不便下跪的,可以携带子孙等行下跪礼。

还有,丧事主家约请、延请或雇请非吊丧人员从事丧事事务性活动的,如治棺、治葬、举重、笔墨、饭厨等等,约请时也应当行下跪礼节。自己能跪的,自己跪;自己不能跪的,携带小孩下跪。

(3)通丧应当哀哭

通丧告丧时是应当伤心哭泣,实在哭不出来要表现出哀痛的神态,不能面露笑容或无所谓满不在乎的样子。向贵宾,如逝者和孝子的直接领导、逝者或逝者妻子娘家人即孝子娘舅家人等通丧,通丧人应边哭边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极尽哀痛之能事为宜。

通丧肯定有禁忌。具体如下:

第一,上门通丧的,通丧人尽可能通过公共区域,不要进入别人的家庭范围。未经允许,绝不能进入别人家的院落和住房,不能触碰别人家的资产财物和物品物件。

第二,上门通丧过程中,通丧人不要随便与人招呼、搭讪、话语交流,不能与别人握手或身体接触,更不能高声拉语,咋咋呼呼,旁若无人,说笑玩笑。

第三,通丧人到达被通丧人家庭的,行下跪礼时,被通丧人不搀扶不得起身,被通丧人不请进不得进门,被通丧人不请坐不得落座。

第四,通丧人绝不能反感或反对别人对自己的规避和破让行为。人之常情,人之常性,是你也一样。

总之一个原则,不要把自己家的丧气带给别人,影响别人的心理和情绪。

布灵

所谓布灵,就是安排布置与吊奠祭拜逝者神灵有关的事项。

由于各种丧事礼仪活动主要都是以逝者神灵为对象,所以,布灵是丧事活动的前提,治丧活动从布灵开始。

需要说明的是,古法丧礼没有“布灵”的说法,或者说,古法丧礼没有将布灵作为丧事操作的特定程序。自古以来,祭奠吊拜逝者之前,肯定要对逝者神灵进行礼仪安排,如场所、氛围、礼器、奠物、飨物等等。我们对照规范礼仪文本归结讨论一下,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灵堂与灵棚

(1)关于灵堂。灵堂是逝者所在的地方,也是逝者神灵所在的地方。“寿终正寝”的正寝就是灵堂,停尸停柩的地方就是灵堂。一般农村家庭,三间屋两头房,中间那间客厅叫堂屋。家有丧事,在堂屋停灵办事,这个堂屋,就是灵堂。常说的“堂祭”,就是从这来的。守灵也就是在这个灵堂守的。

在灵堂的空间范围内,以南向大门为参照,中间停放的是逝者尸身(入殓后是棺柩),东面部分(即右手方)是主家男性丧服人员位置,西面部分(即左手方)是主家女性丧服人员位置,后面部分是哭丧人员位置。每个人都有特定的位置,这个位置取决于这个人在家庭中的特定身份和特定位份。

灵堂内,与丧事不协调的东西必须清空腾退或遮蔽,如牌位、字画、牌匾、挂历、年画,以及用品用具等等。

(2)关于灵棚。灵棚是啥意思呢?灵堂空间不够用,临时搭建灵棚作为吊奠祭拜逝者的场所,于是有了灵棚。一般情况下,灵棚就在灵堂前面的屋外院子里搭建,也可以在家庭的范围之内或范围之外择地搭建,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异地(村落以外或外县外省等)搭建。

丧礼礼仪主要都是针对逝者的,逝者在灵堂,灵棚内没有逝者,所以需要在灵棚内设置逝者神灵之位,于是有了灵位。就是说,本来应该在灵堂祭奠吊拜逝者的,但灵堂空间不够,所以搭建灵棚。《礼仪—士丧礼》说:“君使入吊”,就是在停尸灵堂吊唁,当时没有灵棚之说。灵棚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条件下,丧礼发展传承演进的结果。

灵棚与灵堂的丧事意义是一样的,灵棚是灵堂的额衍生物。就是说,在灵棚祭奠逝者与在灵堂祭奠逝者,礼仪意思完全一致。

2、灵位与画影

(1)关于灵位。所谓“灵位”,是指主逝者神灵之位,即主,也叫神主。主是主示、标识、代表的意思。就是说,灵位代表逝者神灵,灵位在哪,逝者神灵就在哪。在礼仪上,祭拜逝者灵位,就等于祭拜逝者。

灵位是现在的说法,《朱子家礼》叫“魂帛”,《仪礼》《礼记》叫“主”。从丧礼文化传承的脉络来说,重、铭旌、主、魂帛、引魂旗、灵位,基本丧事意义都是一样的,即代表和标识逝者神灵。

灵位以丧主的名义书写,以父母灵位为例,基本格式为:先考(妣)+姓+敬辞+讳+名+之灵。如父名李承业,灵位为;“先考李公讳承业之灵”或“先考李公讳承业府君之灵”“先考李公讳承业大人之灵”。

(2)关于画影。画影就是逝者的画像或影像,即遗像。画影与灵位是一个意思,即标识逝者神灵之位。区别在于,灵位是文字,即逝者名讳;画影是图像,即逝者影像。

画影何时用于丧事,很难稽考。可以确定的是,北宋时期,丧事即已流行画影,在司马光《书仪—-丧仪篇》和朱熹《家礼—丧礼篇》中,都将画影作为丧事布灵的特定事项。

画影可以使用照片,但最好使用画像。画像可以对容貌容态进行修饰,照片较为老态呆板且一般非常态。

使用灵棚的,灵位和画影放在灵棚之内,代表逝者和逝者神灵;不使用灵棚的,灵位和画影直接放在灵堂。按《仪礼》《礼记》的设定,不使用灵棚的,在灵堂直接使用铭旌和神主,可以不使用灵位和画影。

3、供奉与牲享

(1)关于供奉。灵棚内有灵位和画影,标识逝者神灵,所以必须设祭案,上供奉。一般习俗,在灵棚内置供的,灵堂内就免了,尽到礼仪的意思就行了。当然也可以在灵棚和灵堂同时置供,双份。

供奉是丧事礼仪的基本前提,即向逝者供奉礼物,以示尊敬。活人叫送礼,要收起来不给外人看,美在自己心里;死人叫供奉,要摆出来给他人看,彰显自己的孝心。供奉要有地方摆放,于是有了祭案。灵棚祭案一般有大小两个,大案放供品灵位画影等,小案在大案前面,放祭酒礼器等。农村丧事,一般大案用大方桌,小案用小方桌。祭案一般放在灵棚正中偏后的位置。

供品就是为逝者准备的敬物或者说礼物,各地习俗不同,种类和数量也不一样。大体上讲,就是当地流行的食物食材、果品食品等。

(2)关于牲飨。牲飨是有标准有规格有讲究的供奉,也是一种礼仪和礼器标志,古法叫“牺牲”,经典的是“太牢”和“少牢”。猪牛羊三牲,叫太牢;猪羊两牲叫少牢。按《大戴礼记》的说法:“诸侯之祭,牲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士之祭,牲特豕,曰馈食。”

古代讲礼法,越礼即违制,是要受到惩罚的。现实生活条件下,牲飨就是礼仪,谁都可以用。所以,家有丧事,可以使用牲飨,“太牢”“少牢”都可以用。

供奉是将自己的好东西,包括好吃好喝好用好玩的东西,拿出来,敬献给逝者,以显示自己的仁孝之心;牲飨是按特定礼仪标准给逝者供奉,以祭奠和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

4、丧盆与丧饭

(1)关于丧盆。丧盆各地基本都有,但规格大小和丧事意义有所不同。在北方地区,丧盆是灵堂烧纸钱用的。基本操作是,在停殡期间,主家人员和吊丧人员,在丧盆里烧纸钱,祭奠逝者。出殡后,由丧主摔碎丧盆,将纸钱敬献给逝者。

丧盆一般为陶质,市面上有治丧专用丧盆,也可以直接使用家里和面用的陶质黄盆或瓷质白盆。丧盆应当放在灵堂内,即放置于尸床或棺柩的正前方居中。

(2)关于丧饭。供丧饭也是较为流行的丧事习俗。想来活人要吃饭,死人也要吃饭,都是一样的。一般习俗操作,米饭一碗,中间插一双竹筷;使用馍饼的,按逝者年龄,一岁一小块,十岁一大块,用布兜装好。米饭煮半生,品相好看不容易坏;馍饼用死面,半生,先烙一大块,用刀切分。

一般操作,丧饭放在紧贴棺柩的左前方。

5、灵火与烛火

(1)关于灵火。灵火即长明灯火。逝者停尸正位后,应当立即张灯置火,昼夜长明,一直到出殡。许多地方,习俗要求长明灯随棺下葬。许多人认为,长明灯的寓意是代表逝者灵魂。

操作上,长明灯用碗、盆、钵等盛器,以棉条或棉线组为芯,烧植物油。注意要及时添油拨火。

长明灯垫放在尸床正前方丧盆内侧或直接靠放在棺柩正前方的底座上。

(2)关于烛火。火在地上烧叫燎,能拿在手里的叫烛。在《仪礼—士丧礼》中,“燎”晚上烧,早上灭,照明用的。但“烛”既用于照明,也是一种礼器。如“动柩朝祖(告庙)”等礼仪活动,执烛是仪式队列的组成部分。

蜡烛出现后,丧事用烛逐渐成为礼俗。蜡烛修长白皙,素白暗惨,与丧事氛围十分协调。

理论上讲,烛台和烛火作为一种礼器,应当与棺柩或灵位在一起。即放置在棺柩之前火供案之上。

6、酒奠与香奠

(1)关于酒奠。以礼祭拜叫祭,以物祭拜叫奠。奠酒是丧事活动的常用事项,也是祭祀活动的一般手段。丧祭活动中,行礼人端起酒杯酒碗等,祷告立誓后,泼洒与地,即酒奠。

酒奠是丧事活动的重要事项,所以布灵时要有所安排。即准备酒壶、酒杯、酒碗、竹筷等奠物,放在灵棚小案之上,供行礼人酒奠使用。

(2)关于香奠。香炉焚香和香奠不是一回事。丧事活动中,灵堂置香炉焚香,可以缓解和烘托灵堂氛围。所以,许多地方,习俗将香炉焚香作为布灵事项。

香奠应该是从烧香活动引进到丧事活动中的。到寺庙许愿还愿,祭拜神佛等,一般礼仪手段是烧香。家有丧事,祭奠逝者神灵,也是可以烧香的。一般操作是准备股香,与酒奠物品一起放在小案之上。行礼人可以奠酒,也可以奠香。

7、丧联与丧语

(1)关于丧联。丧联就是丧事挽联,由主家制作,或者由主家提供材料请人制作或直接由笔墨人员制作。一般丧事操作,灵棚大门两侧,必须有挽联,即外联。灵棚内冲门的内墙应当有挽联,即内联。

挽联一般按第三人称制作,突出逝者的贡献和德品,对逝者的一生做出概括和总结。内联一般以丧主的口气制作,强调子孙的孝道和艰辛,对逝者的神灵进行祈祷和告慰。

(2)关于丧语。丧语包括丧事标识字和丧事语录。丧事标识字一般用“奠”,即用纸张或布帛书写或粘贴“奠”字,张贴或悬挂起来。一般操作,灵棚大门门头正中位置应当用“奠”字,供案前面一般也用“奠”字。其他设备设施、物品用品等,丧事专用的,用“奠”字标识。

丧事语录一般是四字短语,如音容宛在、永垂不朽、万古长青、苍松翠柏等等。灵棚大门门头横批,一般使用丧事语录。

8、花圈与纸器

根据房屋空间情况,灵堂和灵棚可以布置和放置一些鲜花、花圈、花篮、纸器、纸扎等。

一般生活逻辑,花圈和纸器是丧事专用奠物,不可或缺。灵堂和灵棚应当有。空间小不宜摆放的,也可以直接放置在灵棚外面。

9、蒲团与草甸

灵堂和灵棚的大门正面中间内侧,应当放置蒲团或草垫,供行礼人行礼使用。主家专门跪棚还礼人员,也可以使用蒲团或草垫。但孝子等应当稽颡人员和灵堂守灵人员,不得使用蒲团或草垫。

10、铭旌与引魂旗

铭旌和引魂旗都是仪仗性质的礼器,属于布灵操作,所以主家应当在开吊之前尽早制作。

一块绢帛,上书逝者名讳,用竹木杆挑起,靠在灵堂门西旁边,这就是铭旌和引魂旗的基本形制。现实生活中,铭旌发生传承变异,各地理解操作不同。但注意,严格意义上讲,铭旌是布灵事项,应当在灵堂灵棚布置时制作,不是开吊之后的事项。

上海骨灰安置方式

上海骨灰安置方式

  1.骨灰撒海。人从大自然中来,又回到大自然中去,骨灰撒海就是回归大自然的骨灰安置方式。上海从1991年3月19日举行首次骨灰撒海活动以来,每年清明和冬至期间举办五六次,参加撒海的有离退休老干部、退休老工人、科技工作者、教师等各行各业的人员,他们随船来到指定的东海海域,亲手把亲人的骨灰以鲜花相伴,撒入大海。有的还专程随船前往祭悼数年前撒入的亲人。滨海古园还为骨灰撒海人士专门建设了纪念园,为祭扫提供场所。1995年9月10日按照中央首长陈丕显同志生前遗愿,将与鲜花相伴撒入东海、长江、黄浦江三水交汇的吴淞口水域。台湾殡葬行业约50人曾专门组团考察上海骨灰撒海活动。日本民间组成“自然葬视察团”,专程来上海随船考察骨灰撒海活动。为了倡导骨灰安置不占地,上海市殡葬管理处对骨灰撒海活动实行行政补贴,积极推动上海的骨灰撒海活动进一步发展。本市专门办理骨灰撒海的机构是飞思海葬服务部,联系电话:34241200。

  2.骨灰壁葬。壁葬是一种以墙壁为主体建筑,以嵌入方式安放骨灰盒。建筑造型有长廊、凉亭、照壁样式,壁葬廊前有明亮的可移动透明门窗,以防尘保洁。其格位从上到下有5层至7层格位不等,每一格位可安放一两只骨灰盒,每排格位数量不等。有的壁葬建筑呈现多层样式,以增加骨灰安置容量。格位用石碑封闭,可长期安放骨灰,供亲属随时祭扫。

  3.骨灰塔葬。塔葬是将骨灰安放在或大或小的塔形建筑内。我国的塔形建筑源于印度佛塔,印度佛塔原用于埋葬圆寂的寺僧和佛教信徒。佛塔传入中国后,融入中国古典建筑结构和建筑风格。佛塔建筑形式多种多样,用途也不相同,其中之一是用于安放骨灰。用于安放骨灰的塔,造型也多种多样,如嵩山少林寺塔林、台湾金宝山塔式等。上海地区经营性塔葬有福寿园塔式、天马塔园塔式、福乐山塔式。其他石制塔群可安置骨灰单、双穴或安置十几穴的小型石塔也称为塔葬。

  壁葬、塔葬建筑造型优美,园林环境幽雅,占地少,管理现代化程度较高,得到人们的认可,颇受欢迎。

  4.骨灰寄存。寄存骨灰可分长期寄存和短期寄存。这里所指骨灰寄存为长期寄存,骨灰一般存放期在10年以上。骨灰寄存室内安放防火材料制作的骨灰存放橱柜,存放橱柜有不透明与窗式透明样式,从上到下有8层至10层格位。每格可安放单、双骨灰盒。有的骨灰堂寄存区形成欧洲、澳洲等建筑装潢风格,装饰优美华丽,并以多个家庭组成为独立寄存小区。本市骨灰堂园林环境优美,服务设施宾馆化,服务规范,得到市民的赞许,寄存业务显著上升。有的骨灰堂骨灰寄存格位曾经出现供不应求的场面。

  5.植树葬。骨灰植树葬是一种不建墓、不树碑,树下葬入一至数具骨灰的葬式。经营性公墓增设骨灰植树葬服务项目,可利用墓绿化、植物景观或在绿化林带开展植树葬,充分利用公墓存量土地,提高经济效益,满足客户需求。植树葬以树代碑,象征生命之树常绿,精神永存,也符合人们“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易为市民所接受。

  6.骨灰深埋。骨灰深埋是本市郊区农村中骨灰安置的主要方式。深埋区建成绿树成林、草坪平整、环境优美的园林景观区,本地村民不树碑,不建坟,骨灰深埋绿化丛下,编号标记。建设园林景观式骨灰深埋区,有利于破除市郊农村中的丧葬陋习,减小骨灰乱埋乱葬的现象,推进葬式改革。对于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引导群众骨灰安置进入经营性公墓更为合适,既防止骨灰乱埋乱葬,又为发展新兴产业,减小土地征用成本,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建设与发展。

办理丧事的一般程序

办理丧事的一般程序

  确认亲人死亡→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或者街道、居委卫生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公安警署凭《死亡医学证明》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市民凭《居民死亡殡葬证》向殡仪馆办理遗体接运、预订追悼会礼厅、办理骨灰寄存、火化等→遗体火化后,殡仪馆出具《火化证明》→市民凭《火化证明》向公墓认购墓穴、壁葬、办理植树葬,向骨灰堂办理骨灰寄存、壁葬、塔葬或办理骨灰撒海手续。

办理丧事须知

办理丧事须知

  有生必有死,生死是自然规律,死亡是人的机体重合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当发生了亲人不幸死亡时,亲属将履行办理丧事的义务,举行悼念追思亲人的仪式。办理丧事可以亲属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合法的殡葬服务代理机构办理。

出行祭扫尽量避开高峰

出行祭扫尽量避开高峰

会议要求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整治违法建墓、规范建设公益殡葬设施、倡导殡葬新理念已经纳入浦东新农村建设内容,将形成长效机制,清明期间,坚决制止、清除新的违法建墓。

今年清明祭扫高峰从3月25日到4月4日,为期11天,据预测,全区祭扫人流277.82万人次、车流约28.97万辆、落葬数为2577穴。人车流量高峰出现在3月25日、26日和4月2日、3日、4日等5天,其中4月4日正清明当天为人车流量最大高峰日。为方便市民公交出行祭扫,今年清明祭扫高峰时段新区将继续实施“轨交+短驳”的便民措施,上述5个高峰日上午7:30到下午3:00,在乐乡公墓、永安公墓、界龙古园与地铁2号线华夏东路站,汇龙园公墓与地铁2号线海天三路站,天逸静园、浦东殡仪馆与地铁12号线金海路站,海港陵园与16号线临港大道站实施免费公交短驳。为缓解华南公墓、长桥山庄停车难,增设沪南公路公交枢纽至墓区的短驳线路。

为保证祭扫安全,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将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在清明前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街镇将对殡葬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重要设备用品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联席会议提醒市民,出行祭扫尽量避开高峰,节省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服从交警、民警和有关工作人员指挥,不要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在墓区不要燃放鞭炮、不要焚烧香烛纸钱,文明祭扫,绿色祭扫。

遗体长期无人认领?上海人大代表:建议经公告等程序后可火化

遗体无人认领,占用大量社会公共资源,上海市人大代表、浦东新区民政局副局长徐红对此建议,修订《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消除目前无人认领遗体处置无法可依的障碍。

目前,上海殡仪馆存在不少无人认领的遗体。根据徐红在“上海两会”递交的书面意见中提供的数据,在浦东新区两个殡仪馆,2016年12月底以前送入,目前存放1年以上的无人认领遗体,就合计60具。

最显而易见的后果是,殡仪馆冷藏冰箱资源遭长期占用。浦东殡仪馆114个冷藏冰箱,无人认领遗体长期占用了37个;南汇殡仪馆61个冷藏冰箱,被无人认领遗体长期占用23个。

徐红表示,这些遗体占用时间短的3、4年,长的有10多年。由于无人认领遗体大量积存,导致殡仪馆冷藏冰箱严重紧缺,影响了正常的殡仪业务。特别是在夏季高温,许多殡仪馆频频告急。

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仅浦东新区2个殡仪馆,保管一年以上的60具无人认领遗体,常年来累积费用就合计632.4万元。

“全市的情况也一样。”徐红告诉 记者,上海市殡葬管理处做过一次统计,显示结果不容乐观,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13个殡仪馆无人认领遗体有数百具,不少已存放10年以上。

从属性上分类,无人认领遗体包括无名无主(既没有姓名,也找不到亲属)、有名无主(虽有姓名,但找不到亲属)、有名有主(虽有姓名,也找得到亲属,但亲属不愿意来办理火化)三种情况。而来源则有公安部门、医院等。

徐红实地调查了浦东新区殡仪馆,她分析,造成无人认领遗体积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有关遗体火化的殡葬管理法规不完善,二是相关部门之间缺少协同配合机制,三是死者家属为了利益诉求不愿意火化。

徐红表示,殡仪馆无人认领遗体积存,是一个全国性难题,已经引起民政部的关注,修订中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送审稿增设了对无人认领尸体强制火化的条款。

她建议,上海可以修订《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增设对殡仪馆存放的无人认领遗体经过外部公告、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可以火化的条款,消除目前无人认领遗体处置无法可依的障碍。

值得一提的,一些地方政府,例如广州市,已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处置无人认领的遗体,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徐红也建议,上海相关政府部门学习、借鉴《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为殡仪馆、公安部门、医疗机构等处置无人认领尸体提供操作程序。

此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沟通,建立日常的联络机制,研究制定无人认领尸体特殊个案的化解方案,防止问题累积。民政部门和各殡仪馆也需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