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死后可以拿到什么费用

上海人死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此外,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补贴等,具体如下: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丧葬补助金:根据相关法规,丧葬补助金是参保人员死亡时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计算公式为:死亡时上年度本省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以2025年为例,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7758元/月,丧葬补助金标准为7758×2=15516元。
  • 抚恤金:抚恤金标准则按以下办法确定:以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同时,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但最低为9个月。以2025年为例,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7758元/月,按照最高发放月数24个月计算,抚恤金为7758×24=186192元;按照最低发放月数9个月计算,抚恤金为7758×9≈69821元。

节地生态安葬补贴

  • 补贴对象:本市户籍人员过世后,其丧事承办人在本市经营性公墓、经营性骨灰堂选择节地生态葬式。
  • 补贴标准:每具补贴标准为1000元。
  • 申请方式:居民可在办理落葬后通过“随申办”的“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应用服务或者到办理落葬的经营性公墓、经营性骨灰堂,提交丧事承办人身份证件、亡故居民户籍证明材料、墓穴(格位)证书、火化证明、墓穴(格位)购销合同、《上海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登记表》、丧事承办人银行卡等材料,办理补贴登记。

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 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国家和本市确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定期定量救济人员、享受因病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人员、未享受社保丧葬费补贴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实行遗体火化。
  • 补贴项目:遗体接运费(基本型殡仪专用车)、遗体存放费(五天内冷冻柜冷藏)、骨灰寄存费(不超过一年)。
  • 补贴标准:上列项目的补贴最高限额标准为980元/具,在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
  • 申请方式: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亡故居民,其丧事承办人持惠民基本殡葬服务补贴申请表、丧事承办人身份证件、亡故居民户籍证明材料、火化证明、符合补贴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丧事承办人银行卡等材料,向其生前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递交申请。

海葬补贴

  • 补贴对象:本市户籍人员过世后,丧事承办人为其办理骨灰撒海并不再保留骨灰。
  • 补贴标准:每份骨灰撒海补贴标准为4600元。其中3000元直接补贴给丧事承办人,1600元用于为丧事承办人提供乘坐骨灰撒海活动的车船票、保险费等服务费用(不超过六人)。
  • 申请方式:居民接到海葬服务机构《办理参加海葬活动告知书》后,于指定日期办理逝者海葬活动手续时向海葬服务机构提交承办人身份证件、承办人银行卡、亡故居民户籍证明材料、《上海居民海葬补贴申请表》等材料,办理补贴登记。